为什么我已经交了罚款还要执行?

时间:2024-05-08 作者:固原律师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以当地交管部门答复为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建议你找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核实

本文链接: http://www.880py.cn/374848.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商丘律师 汕头律师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杭州民事律师 郴州律师 温州律师 杭州请律师 湖州律师网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杭州知名离婚律师 大连律师 邯郸律师 阳泉律师 泰安律师 驻马店律师 张家界律师 宜宾律师 渭南律师 遂昌律师 东乡区律师 弋阳县律师 亳州蒙城县律师 南昌县律师 北京顺义区律师 雷州市律师 清远清城区律师 菏泽牡丹区律师 保山律师 唐山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